知识产权的地域性
除非有国际条约、双边或多边协定的特别规定,否则知识产权的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,其原因在于知识产权是法定权利,同时也是一国公共政策的产物,必须通过法律的强制规定才能存在,其权利的范围和内容也完全取决于本国法律的规定,而各国有关知识产权的获得和保护的规定不完全相同,所以,除著作权外,一国的知识产权在他国不能自动获得保护。
知识产权,也称“知识所属权”,指“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、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”,一般只在有限的时间内有效。选择提交的申请文件:申请者如果存在以下情况,要选择提交下面文件:
1、 合作开发——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(须加盖公章);
2、 委托开发——委托开发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(须加盖公章);
3、 下达任务开发——下达任务书复印件(须加盖公章);特别注意:领取登记证书时请务必持工作的证明等有效证件。登记地点不在国1家知识产权局,在版权局附近。
知识产权是什么意思?
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、使用、处分和收益的权利。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,它与房屋、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,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,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。有些重大专利、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、汽车等有形财产。
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。随着科技的发展,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,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。
17世纪上半叶产生了近代专利制度;一百年后产生了“专利说明书”制度;又过了一百多年后,从相关法律部门在处理侵权纠纷时的需要开始,才产生了“权利要求书”制度。在二十一世纪,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,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,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他的重要作用。 抢首赞 评论 分享 举报
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发明专利申报代办的中知国际于2024/6/3 9:24:03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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